福建省闽清县广播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07-19 。公司总部位于梅城镇南北大街6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婚庆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电工器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公司拥有1-20人,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在福州市电子商务中担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