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新华旅游有限公司创立于2017-03-30 。公司经营所在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宗棠路18号(原创安路18号)凯隆广场1#楼28层15公寓式办公(自贸试验区内)主要经营旅行社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国内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入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出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边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会展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水产品、冷冻食品、酒类、茶叶、机械设备、化妆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不锈钢制品、环保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汽车、汽车零配件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网上销售;老年人养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业的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期货)、财务信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房产居间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歌舞厅娱乐活动(不含国境口岸);其他未列明的娱乐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单位规模1-20人,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是一家在福州市不断发展的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