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于1990-01-16成立 。公司经营地址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南段2号,交通便利 主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单位规模1-20人,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葫芦岛市银行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