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彩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2-02-09成立 。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社区梅北路9号新世界四季山水花园一期山水瑜伽101 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健身休闲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公司拥有20-99人,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是深圳市较强的广告/公关/会展行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