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永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2-07-18创办 。公司总部创建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三间房村福旺街东六排28-2平房公司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产品设计;摄影器材租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拥有20-99人,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是一家在北京市不断发展的广告/公关/会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