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广场支行成立于2010-12-20 。公司总部创建于朝阳区延安大路565号富苑盛世城A区1单元1007、1008号经营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见证;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拥有1-20人,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是长春市领先的银行行业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