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都分理处创设于2012-06-01 。公司地点在南安市洪濑镇都心村1组全心致力于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服务单位规模1-20人,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在泉州市银行行业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