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06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体育竞赛组织、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用品销售。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等。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拥有同事很好、制度完善、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五险等福利。公司力求完美并提供业内最佳的产品支持与顾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