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06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营销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影视策划、舞台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租赁舞台灯光设备、摄影扩印服务、代售门票、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文化用品、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影剧院。等。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拥有同事很好、制度完善、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五险等福利。公司力求完美并提供业内最佳的产品支持与顾客服务。